退換貨須知
一、交易注意事項
1. 商品相關說明及使用辦法請至商品頁面查詢。
2. 您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在商品保持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的情況下,參照第二點【退貨流程】申請退換貨,相關退款匯差、運費須由購買人負擔。
3. 藝文展覽票券(特定期間之展覽):依據【藝文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】逾優惠兌換結束日未使用,恕無法辦理退費。
4.網卡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除商品本身瑕疵外,購買後不得退換貨。
5. 藝文表演票券(特定場次之演出):依據【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】於特定場次開演前10日起即不接受退費(不包含演出當日)。
6. 若購買套票,退換票亦需整個套票退票,無法部分退票。
7. 票券為有價證券,遺失恕不補發,請妥善保存,使用時須出示本券。
8. 相關未盡事宜,請來電諮詢。07-2238258 #9
二、退貨流程
1. 填寫「退換貨單」:
(1) 點擊【我要退換貨】,提供以下資料:
● 主旨:我要退換貨
● 反應內容:訂單編號、退貨原因、退貨/換貨商品。
2. 待客服確認退貨細節,回覆可退貨訊息。
3. 請於客服回覆退貨後3個工作日內,將「完整商品(含贈品)、發票(或代收轉付收據)和紙條註明(訂單號碼、訂購人姓名、電話)」掛號寄至「高雄市新興區和平一路215之4號 太金票券收」,逾期未寄回請恕無法受理退費(以郵戳為憑),並請保留寄件收據。
4. 點擊【回傳寄件編號】,提供資料:訂單編號及寄件編號。
5. 待確認票券完整無瑕疵後,將盡速協助顧客辦理退換貨。
6. 相關未盡事宜,請來電諮詢。07-2238258 #9。
三、退費方式及時間
1. 依原付費方式進行退款,恕不接受其他退款方式。
(1) 以信用卡、第三方支付(LINE PAY)購買:由總部辦理退刷,將款項退回原支付帳戶;依支付帳戶之業者作業規定,恕無法以現金退還;各個發卡銀行的退款到帳日期有所不同,請您留意近兩期帳單,具體退款時間及相關訊息,請洽詢您的發卡銀行。
(2) 以現金、匯款購買:確認退貨商品無誤後,於次日起算14個工作日內,退購物金至您的會員帳號,亦可依您申請的帳戶資料匯出退款款項。
四、發票與收據處理辦法
1. 發票
(1) 買受人為個人:交易金額全退需收回原始發票;非全退則開立退貨折讓單。
(2) 買受人為公司:請開立退貨折讓單,並需加蓋公司大小章。
2. 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
(1) 買受人為個人或公司:交易金額退回,需收回代收轉付收據。
(2) 若不慎遺失收據,請向太金票券網客服索取退貨折讓單填寫並寄回。
五、退款方式
1. 依原付費方式進行退款,恕不接受其他退款方式。
(1) 以信用卡、第三方支付(LINE PAY)購買:由總部辦理退刷,將款項退回原支付帳戶;依支付帳戶之業者作業規定,恕無法以現金退還。
(2) 以現金、匯款購買:將由總部退購物金至太金官網購買會員帳戶。
六、退款需扣除費用
1. 原購買時所享有之折扣或優惠須扣除。
2. 須扣除售價之3%行政處理費(退款金額以四捨五入至整數作為計算)
※ 註:若扣除前述費用後,餘額小於等於零元時,將無法申請退款。
七、消費者保護法
1. 旅行檔次退費依據觀光局定型化契約以及兌換券規範辦理。
2. 特定期間之展覽(如創作、文物)以及特定場次之演出(如演唱會、戲劇、講演)等退費,依行政院公布之定型化契約以及兌換券規範辦理。
3. 已完成線上預約之序號依其服務規定辦理,唯手續費不在退費範圍
4. 依照『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5項』之規定,票券或QRcode一經開立送達至您帳號後,即視為一經提供即完成之線上服務,不在退費的範圍內,但如為不可歸責消費者因素被迫退費(如店家歇業等)或商品瑕疵則不在此限。